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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一期)项目 人防检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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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一期)项目,为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将启动项目人防检测非招标选定工作。

为做好项目人防检测工作,现公开邀请意向单位参加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一期)项目人防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地址: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与琼山大道西北侧

2.项目内容及规模:拟建1栋地上5层的永久性方舱医院,建筑面积为28877.97m²1栋地上5层的指挥中心,建筑面积7500m²1座地下室,建筑面积9983.94m²人防面积为1635.43

3.采购内容:负责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江东院区(一期)项目的人防工程相关检测(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控制价:人民币40885.0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选单位须具备有限期内的省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经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包含人防设备检测

3.专业人员配置要求:配备的专业检测人员必须熟悉人防工程检测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工程服务意识,遵循检测工作的基本原则、科学理念、行业准则和职业操守;

4.三年内承接过海南省内不低于10个项目的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

5.近3年内人防检测工作中,没有发生严重错漏项造成较大损失的说明或承诺书。

三、供应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受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以上均加盖公章;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和纳税完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具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针对本项目专业团队组成架构,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名单,以上人员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三年内承接过海南省内不低于10个项目的人防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检测报告等证明);

11.提供编制人防检测方案;

12.报价函。

四、评选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前提下,有效参与人≤3家:经评审报价最低者中选。有效参与人>3家:则去掉最高报价及最低报价,计算剩余参与人平均报价,最接近平均报价且报价最低的有效参与人中选,评审结果仅告知中选人。

五、报名文件投递时间及地址

1.投递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投递方式:现场报名,需同时提交存有PDF格式盖章版的电子版文件的U盘及纸质版文件;纸质版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经胶装后密封报送;

3.投递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广场路1号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件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76096063。六、其他

1.所提供材料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公告最终以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2.报名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用商自行承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