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开邀请税务师事务所参加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成立于2007年12月17日,业务范围主要有政府投资项目及市政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旧城区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与管理,经政府授权的城市公共设施投资、建设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岩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房屋租赁。
根据年度审计结果,建工集团2024年营业收入为2266万元,利润总额为597.46万元。
二、2024年度建工集团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内容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目标
通过一定的审查程序,为我司出具202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报告及协助完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及审核。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665149686B)。
(四)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税收征管法》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3.《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业务准则》(中税协)等
(五)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内容
1.验证纳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收入、成本、费用、资产税务处理等)
2.审核税收优惠的合规性
3.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合法性
4.税款缴纳情况
5.关联交易与转让定价
6.识别税务风险点
7.防范税务内险
三、供应商服务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在税务机关备案,并持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业务备案:需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税协)备案汇算清缴鉴证业务。
(二)人员要求
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 人,其中:至少 2名以上执业税务师(需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在中税协注册),项目负责人 1 人(需具备 3年以上税务鉴证经验),中选单位委派人员需与询比文件中拟派人员保持一致,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
(三)合同履约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1个日历天内进场开展工作,2025年5月25日前出具202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及协助完成《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及审核。
四、采购须知
(一)采购控制价
本次2024年度建工集团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的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含税),包含完成202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并出具鉴证报告等一切费用。不得超过此采购控制价,超过此采购控制报价按弃权处理。
(二)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不对外公布,仅通知中选人。(具体评审规则详见第二章询比方法及标准)。
(三)报名文件投递事宜
(1)投递截止时间:2025 年 5月7 日 17 时;
(2)递交地点: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广场路 1 号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报名文件须密封;
(4)联系人:林方辉 13627553342。
(四)无效报名
报名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报名予以否决。
1.营业执照未在有效期内;
2. 报名文件中的承诺函未加盖询比人公章的;
3. 报名文件中的承诺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的;
4.如承诺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的,但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委托书(原件)的;
5. 报名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采购文件要求的;
6. 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比选限价的;
7. 报名文件组成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8. 报名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名文件,或在一份报名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名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询比方案的除外;
9. 报名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
10.以他人名义报价、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
五、其他说明
本次提供材料仅供各单位制作报名材料使用,严禁外传,一经发现,我司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报名费用 :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用商自行承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 30日至2025年5月7日,从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hkcjjt.com )自行下载。
附件:集团本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鉴证服务采购公告.docx
海口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